112學年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112.11.28~112.12.29)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務處進修部-學雜費減免
一、減免身分:
依教育部規定辦理低(中低)收入戶子女、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學生、軍
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等,視其身分別及相關證明文件,逕予減免學雜
費。
*證明文件有限期限須113年2月19日(開學日)後有效,低(中低)收入戶子女可先申請學雜費減免,
待區公所核發113年度證明後,盡速補交!!
二、112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時間:
112年11月28日(二)至112年12月29日(五)止。
三、注意事項:
同學只能在「二個學期的學雜費減免」及「一個學年的弱勢助學金」二者擇一申請。
相關依據: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明定助學金補助範圍排除條件「已申請本部各
類學雜費減免及政府其他助學措施者,不得再申請本計畫助學金」。
四、申請方式:
請自行下載學雜減免申請書,或至學務處進修部辦公室領取申請書紙本,填妥申請書後,併同申
請應繳附文件,於申請期限前檢送至本校學務處進修部審核,不受理email申請。
(另軍公教遺族首次申請須填寫報部專用之軍公教遺族就學優待申請書)。
五、承辦人聯絡方式:
郭小姐 電話02-23226252(六藝樓203-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