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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 學生事務處

109073004

 

僑生、外籍生在臺稅務說明

【誰需報稅?】
1.    停留中華民國已超過90天者(尤其是當年度所得累計滿15萬以上的),請務必自行去國稅局據實申報納稅。
2.    若有應繳稅額而未申報情形,稽徵機關除依規定處以應補稅額3倍以下罰鍰外,並將通報入出國境之審核機關於該生入出境時查驗其完稅證明,無證明者,則無法出境。
3.    扣繳憑單上,若「扣繳金額」顯示為0,表示未被該工作機關扣稅,因此毋需辦理退稅。
 
 
【外籍生&僑生非居住者,在台居住滿183天】
1.   不管工讀金額多寡,請務必預先扣繳稅款(當月總所得小於$31,514 元以下者扣繳6%,若超過者全數扣繳18%)。*每月基本工資1.5倍,106年為新臺幣3萬1,514元。
2.  經核准之外籍生及僑生,如某一個月份之薪資所得超過新臺幣3萬1,514元,但未告知僱用單位時,經國稅局查獲須辦理更正或追補稅款時,除由聘用主持人(或聘用單位主管)負追繳之責外,並取消該生原核准適用6%稅率扣稅之資格
3.   前業已以18%稅率報繳薪資所得稅並具居住者身分者,因稅法規定係屬須辦理結算申報者,爰請於次年5月底前至國稅局外僑股辦理稅額結算事宜(多退少補)
 
 
【外籍生&僑生非居住者,在台居住滿183天】
如當年度超過183 天以上,就比照本地生處理。
 
 
 
【欲辦理退稅之僑外生,注意事項如下:】
1.    當年度代扣之所得稅可於次年度5月份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視實際狀況退稅或補稅(如未住滿183天,則不予以退稅)。
(1)退稅時間:於辦理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後,隔年才能退稅。
(2)退稅方式:可於申報書上選擇匯款至個人帳戶或以支票退稅。
2.    請至居留證所載地址之國稅局辦理。
      (如在臺北居留證者,則在臺北的稅捐稽徵所辦理。地址:中華路一段2號<近西門捷運站>)。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網址:https://www.ntb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VIEW/1493
3.    臺北市國稅局外僑稅務聯絡方式:
外僑服務一號櫃檯,電話:02-2311-3711轉1116或1118
 
 
【須帶資料】
1.    學生證(須含有該學期註冊章)與影本一份
2.    護照與影本一份
3.    居留證與影本一份
4.    扣繳憑單
5.    存摺影本(封面頁)
 
【退稅撥款入帳時間】
1.    原則上為當年度8月份。
2.    如需立即退稅,則須由1份具中華民國身份證之友人於相關文件上核章(建議最好由該友人陪同前往辦理,因須出示身份證及私章)。
 
資料來源: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http://ap.itc.ntnu.edu.tw/istudent/PT/content.jsp?sno=201003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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