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獎勵青年自組團隊參與志工服務行動計畫】
一、申請資格為15-35歲青年至少6人(含)以上組隊、研提12小 時(含)以上志願服務方案,本次修訂提高一般型服務方案 獎金上限至「新臺幣5萬元獎勵金(含稅)」。
二、修訂計畫公告於本署青年志工網站(https:// youthvolunteer.yda.gov.tw/),並開放申請(含跨115年 至116年服務方案),請協助於相關網站公告訊息,並鼓勵 符合資格者踴躍於線上申請提案。
三、另本署設有12家青年志工中心,提供計畫撰寫提案申請、出 隊服務之相關輔導與協助,聯絡方式如下連結(https:// youthvolunteer.yda.gov.tw/content/m_centers.php), 歡迎就近與各中心專案人員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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