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林公熊徵學田獎學金
壹、本獎學金名額本年度定為五○名,凡各院校大學部在學二年級以上學生(不包括夜間部、推廣教育部、進修部)均得申請本獎學金,本學田每名發給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貳、申請本獎學金之學生須合於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操行列在甲等(八○分以上)者。
二、上年度上、下學期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在八十五分以上者。
三、未領得他處獎學金及公費者(含各項學雜費減免、補助者)。
參、申請學生須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一、學校之保薦書。
二、學年成績證明書(成績為優、甲等者請向學校申請原始成績)。
三、未領得他處獎學金及公費證明書。
四、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須蓋當年度註冊戳章)
五、全戶戶籍謄本。
寄交(郵政須用掛號)本財團董事會審核,如有證件不全或不實等情
事,概不受理。
相關訊息請至http://www.ta-yung.com.tw/查詢
貳、申請本獎學金之學生須合於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操行列在甲等(八○分以上)者。
二、上年度上、下學期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在八十五分以上者。
三、未領得他處獎學金及公費者(含各項學雜費減免、補助者)。
參、申請學生須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一、學校之保薦書。
二、學年成績證明書(成績為優、甲等者請向學校申請原始成績)。
三、未領得他處獎學金及公費證明書。
四、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須蓋當年度註冊戳章)
五、全戶戶籍謄本。
寄交(郵政須用掛號)本財團董事會審核,如有證件不全或不實等情
事,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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