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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青年事務審議會」第2屆青年代表遴選

旨案報名資訊,說明如下:
(一)青年代表遴選資格:居住臺中市或在臺中市就讀之15至35歲(70年5月13日至91年6月19日出生)青年。
(二)報名時間:106年5月12日起至106年6月19日止。
(三)公告結果:106年7月21日前。
(四)報名方式:報名分為自我推薦、學校推薦及民意票選(網路票選)三種方式,每種方式各遴選出21人(民意票選候選人得票數需達總得票數之2%以上),產生方式有席次不足時,其席次得由其他產生方式遞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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