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學生攜手陪讀實施計畫
有意願參與之學生: (一)請於期限內填妥申請表。 (二)各所系科依學生國英數表現於申請表中「推薦人」處核章並加蓋關防。 (三)申請學生108年1月30日前將完成之申請表交至學務處學務長室。 (四)學務處統一向有需求之本校周邊臺北市國中申請擔任陪讀人員。 (五)該國中確定後,開始服務。 備註:該陪讀計畫為台北市政府新創業務,相關規則依台北市政府規定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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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願參與之學生: (一)請於期限內填妥申請表。 (二)各所系科依學生國英數表現於申請表中「推薦人」處核章並加蓋關防。 (三)申請學生108年1月30日前將完成之申請表交至學務處學務長室。 (四)學務處統一向有需求之本校周邊臺北市國中申請擔任陪讀人員。 (五)該國中確定後,開始服務。 備註:該陪讀計畫為台北市政府新創業務,相關規則依台北市政府規定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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