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生入出境 EXIT & ENTRY
辦理對象:居留證背面 無 『持證人可多次入出國』或『在有效期限內,准予進入中華民國台灣地區』等字樣者
辦理時間:出境前14天以上申請(特殊事件除外)
申請條件:寒暑假出境、特殊事件出境等
辦理地點: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http://www.immigration.gov.tw/
地址:台北市廣州街15號 聯絡電話:0800-024-111 0800-024-111
注意事項:
1、海外及港澳僑生合於規定者,可申請多次或單次出入境許可證,於畢業申請出國時繳回。
2、各校僑生畢業或退學滿一年,或離校後已出國或已在國內就業及經辦理休學滿一年未出國者,均自動喪失僑生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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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 |
申請 項目 |
準備文件 |
辦理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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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居留證僑生 |
假期出入境 |
1. 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入境申請書。2.特殊事件入出境說明書(特殊事件才需要提供)。3.護照。4.外僑居留證 。5.學生證(或1個月內開立之在學證明)。6.兩吋照片2張(加簽免繳相片)。 |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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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居留證僑生 |
特殊事故出入境 |
1. 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入境申請書。2.特殊事件入出境說明書(特殊事件才需要提供)。3.護照。4.外僑居留證 。5.學生證(或1個月內開立之在學證明)。6.兩吋照片2張(加簽免繳相片)。7.請假單、家書或開會邀請函。 |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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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中華民國護照僑生 |
假期出入境 |
1. 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入境申請書。2.特殊事件入出境說明書(特殊事件才需要提供)。3.中華民國護照。4.身份證正本和影本。5.台灣地區居留證影本 。6.學生證(或1個月內開立之在學證明)。 |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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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中華民國護照僑生 |
特殊事故出入境 | 1. 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入境申請書。2.特殊事件入出境說明書(特殊事件才需要提供)。3.中華民國護照。4.身份證正本和影本。5.台灣地區居留證影本 。6.學生證(或1個月內開立之在學證明)。7.請假單、家書或開會邀請函。 |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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