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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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服務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為協助身心障礙者於就業前了解其職業潛能、興趣、技能、所需輔具及服務等,透過職業輔導評估服務提供身心障礙者具體就業建議服務,以期提供身心障礙者適性就業。
服務對象:
一、年滿15歲以上之身心障礙者,居住或就業於桃園市及鄰近地區(以就業服務單位轉介者為限),並經勞動局職業重建服務窗口評估有需求者,包括以下服務對象:
- 有就業或接受職業訓練意願者。
- 成人中途致障者。(如因職災、意外腦傷成為身心障礙者或慢性精神疾病患者)
- 評估提供庇護性就業服務,或於庇護性就業職場工作一定期間需重新評估者。
- 醫療復健穩定,有就業意願者。
- 國民中學以上之應屆畢業生,有就業意願者。
二、未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職業災害勞工,經職業災害勞工個案管理員轉介,並經勞動局職重窗口評估有需求者。
服務流程:
- 職重窗口評估派案
- 職評單位接案晤談
- 擬定職業輔導評量服務計畫
- 進行評量
- 撰寫報告及召開職評說明會
- 諮詢服務及評量結果運用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北區職業重建窗口(聯絡電話:(03)3333814)或南區職業重建窗口(聯絡電話:(03)40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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