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113.12.2~113.12.31)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務處進修部-學雜費減免
一、減免身分:
依教育部規定辦理低(中低)收入戶子女、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原住民學生、軍公
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等,視其身分別及相關證明文件,逕予減免學雜費。
*證明文件有限期限須114年2月17日(開學日)後有效,低(中低)收入戶子女可先申請學雜費減免,
待區公所核發114年度證明後記得補交!
二、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時間:
113年12月2日(一)至113年12月31日(二)止。
三、注意事項:
同學只能在「二個學期的學雜費減免」及「一個學年的弱勢助學金」二者擇一申請。
相關依據: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明定助學金補助範圍排除條件「已申請本部各
類學雜費減免及政府其他助學措施者,不得再申請本計畫助學金」。
四、申請方式:
請自行下載申請書,或至學務處進修部辦公室領取申請書紙本,填妥申請書後,併同應檢附之
證明文件,送至本校學務處進修部,不受理email申請。
(另軍公教遺族首次申請須填寫「軍公教遺族就學優待申請書」)。
五、承辦人聯絡方式:
郭小姐 電話(02)2322-6252(六藝樓203-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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