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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弱勢學生生活助學金申請

115年弱勢學生生活助學金申請截止日為115年2月12日止
一、申請依據: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及本校「弱勢學生生活助學金實施要點」辦理,每年申請一次。
二、助學金名額及金額:原則以10系科每系科1名、進修學制及研究所3名),每月生活助學金6000元(每年核發10個月),由各服務學習單位自行公告學生申請。
三、助學時程:每年3月至12月(中途有休退學、畢業或經學校查核資格不符或不適任者,或自願放棄者,即取消本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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