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補助設籍該市之專一至專三年級低收入戶學生午餐費補助至115年3月27日止
設籍本市之專一至專三年級低收入戶學生,申請本市 114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午餐費補助事宜,申請日為115年3月27日止。
說明:
(一)補助對象設籍本市並持有本市「低收入戶證明」,就讀 全國公私立五專學校專一至專三年級,並於法定修業年 限內實際到校上課學生;114學年度須為民國95年8月30 日以後出生(未滿19足歲)者。
(二)補助額度:上課日餐費依各校行事曆核計,採定額補助,每餐補助新臺幣(以下同)65元計,補助金額為65 元 *各校行事暦本學期總上課日數即為補助金額。
(三)申請方式:設籍本市之低收入戶學生, 備齊低收入戶證明及郵局存褶至生活輔導組填具印領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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