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間學制-就學貸款】就學貸款經教育部查調結果出爐,乙丙級同學請儘速收學校信箱郵件,並於3/25中午前回傳相關資料或繳交紙本。
※本學期辦理就學貸款,教育部已查核家庭年所得,學校已簡訊及郵件通知「乙級」與「丙級」的同學,請同學儘快收學校信箱並補交相關資料:
兄弟姊妹/子女 皆須為未成年或已成年就學階段
1、乙級(免息):家庭年所得總額為120~148萬(含)元,且有兄弟姊妹或子女至少一人者。
2、丙級(自負全息):家庭年所得總額為148萬元以上,且有兄弟姊妹或子女至少一人者。
3、丁級(免息):家庭年所得總額為148萬元以上,且 有兄弟姊妹或子女至少二人者。
4、家庭年所得總額超過148萬,無兄弟姊妹或子女者,不符就學貸款資格, 將要補繳學雜費。
請同學再依學校信箱的郵件通知儘速繳交兄弟姊妹或子女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切結書紙本交至課外組..等相關資料。請務必配合在時間內繳交,以免影響全校申辦就貸的程序, 只要一人延誤, 全校就無法送件的, 所以請需補件同學務必配合,謝謝!
| 教育部家庭年所得教育部查調結果:(113年修法後新制) | |||
| 乙級 | 學生+兄弟姊妹+子女人數 兄弟姊妹/子女 皆須為未成年或已成年就學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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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所得總額 | 共1名 | 共2名 | 共3名 |
| 120萬-148萬 | 不可申貸 需填寫 經教育部查調無法申貸書 繳交課外組 |
乙級:可申貸(免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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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家庭年所得查調結果:(113年修法後新制) | |||
| 丙級 丁級 |
學生+兄弟姊妹+子女人數 兄弟姊妹/子女 皆須為未成年或已成年就學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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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所得總額 | 共1名 | 共2名 | 共3名 |
| 148萬以上 | 不可申貸 需填寫 經教育部查調無法申貸書 繳交課外組 |
丙級:可申貸 (自負利息) 需填寫切結書 繳交課外組 |
丁級:可申貸 (免息) |
● 教育部就學貸款申請條件,113年修法後新制: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具正式學籍學生,家庭年所得總額(新臺幣)符合以下申請資格者,120萬元以上無兄弟姊妹或子女符合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條件者不可申貸。
一、甲級-120萬元以下:學生本人、 父母或監護人合計之家庭年所得新台幣120萬元以下,在學間免負利息。
二、乙級-120萬元至148萬元:家庭年收入達120萬-148萬,開放學生本人+1名兄弟姊妹/子女者,在學期間免負利息。(學生有符合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條件之兄弟姊妹或子女1名(含)以上者免負擔利息。)
三、丙級-148萬元以上:家庭年收入超過148萬以上,開放學生本人+1名兄弟姊妹/子女者,惟就學期間須自行負擔全額利息。(學生有符合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條件之兄弟姊妹或子女1名者須自行負擔全額利息。)
四、丁級-148萬元以上:家庭年收入超過148萬以上,開放學生本人+2名兄弟姊妹/子女者,在學間免負利息。(學生有符合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條件之兄弟姊妹或子女2名(含)以上者免負擔利息。)
備註:
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如下:
家庭年所得總額超過新臺幣120萬元,且學生有兄弟姊妹或子女至少一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未成年。
(二)已成年就讀下列經各級主管機關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學校,且具正式學籍者:
1、公私立國民小學或國民中學。
2、符合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
3、有固定修業年限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進修學校。
4、無固定修業年限之專科以上進修學院(校)。
二、銀行每學期受理就貸截止日未滿18歲為未成年,已滿18歲為已成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