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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115 年度桃園青年國際志工隊召募簡章

說明: 一、為鼓勵桃園市青年從事海外服務性營隊或方案,並透過積極參與國際事務及服務活動,協助青年拓展國際視野、探索個人潛能並培養社會責任感,本局特辦理旨揭計畫,提供青年參與國際志工機會。 二、計畫說明: (一)參與對象:年滿18至40歲之青年,且設籍、就學或就業於桃園市;另具醫護、醫事或其他機關認定之相關專業背景者,報名年齡得放寬至45歲以下。 (二)參加者須填列國際志工徵選申請表,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如在本市就學者須提供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在本市就業者須提供在職證明。 (三)服務地點:服務執行國家為尼泊爾、菲律賓。 (四)錄取人數:尼泊爾7人、菲律賓8人(視實際情況調整)。 (五)執行期間: 1、尼泊爾:115年6月20日至6月28日。 2、菲律賓:115年8月3日至8月12日。 (六)申請流程:報名方式: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15年4月16日(星期四)下午5時截止,採線上報名,網址:https://www.surveycake.com/s/8ZeM1。 三、隨函檢送旨揭計畫、徵選申請表、參加同意書等資料各1份。 四、詳細計畫內容可至本局官方網站最新消息查詢(https://youth.tycg.gov.tw/),或逕洽承辦窗口瞭解(青年事務局志工資源中心,電話:03-4225205分機6026) 重點說明,請詳閱附件簡章: 1.本計畫限定尼泊爾志工服務(6/20-6/28)和菲律賓志工服務(8/3-8/12)共甄選15名。 2.參加者須填列國際志工徵選申請表經過桃園市青年局面試。 3.須自行墊付機票費用完成服務返國後,另檢附相關票據及文件辦理核銷。 4.代為安排當地基本生活住宿、餐、交通。如有其他個人開銷,則需自行負擔。 5.須於錄選通知日起 10 日內,以現場現金方式繳交新臺幣3,000元保證金予青年局。 6.須義務參加相關志工活動(如年度志工交流活動)。符合規定者,其保證金將於活動結束後全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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