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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 學生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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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部外傷病患注意事項

  雖然目前沒有明顯而嚴重腦部傷害症狀,但只要是頭部受傷,均有可能在數小時、數日、甚至一、二月後產生神經症狀或顱內出血。

  受傷後七十二小時內是最重要的觀察時期,所以最好能夠住院觀察,否則,如果有下列症狀產生,則必須儘速與醫師連絡或直接住院檢查(如腦部電腦斷層攝影檢查):

  1. 昏睡或無法叫醒(如意識逐漸不清)。
  2. 噁心、嘔吐。
  3. 抽搐(痙攣)
  4. 眼睛症狀:包括瞳孔一邊擴大,不正常的眼睛震顫,複視與視線模糊等。
  5. 一側肢體運動困難、乏力、感覺遲鈍或行走困難。
  6. 劇烈頭痛、頭昏。
  7. 注意力不集中或性格改變(即病人的行為異於常態)。
  8. 不尋常煩燥不安。
  9. 脈搏呼吸不規律。

注意事項

  1. 受傷後二、三月內切忌飲酒。
  2. 水分攝取量宜為平常八成左右。
  3. 安靜臥床休息;儘量不要讀書、看報或看電視。
  4. 病人在白天或晚上睡眠中,應每隔一小時叫醒一次,並略作交談,以觀察意識狀態。
  5. 除非醫師囑咐,否則不要服用較阿斯匹靈或百服寧更強的止痛藥,也不要服用安眠鎮靜劑。
  6. 定期至門診處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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