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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學生助學金(其與學雜減免,僅能擇一辦理)

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申請路徑(請按此):就學優待減免/弱勢助學金
線上提出申請後,請將相關申請表及證明文件繳交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楊佩玉小姐(分機6079)/桃園校區古小姐(分機8021),謝謝。

注意事項:弱勢助學金與學雜減免,僅能擇一辦理。

辦理時程:每年約9-10月辦理,依該學年度通知為準。

補助方式:上學期提出申請經查調通過後,依級距符合金額由下學期註冊費中直接扣除。相關辦法及申請表請詳見附件。

附件1-本校弱勢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NEW

附件2-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申請表(本表僅供系統發生問題,改採人工紙本繳件用)

 

配合教育部法規修正,自105學年度起取消領取弱勢助學金者需參與服務學習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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