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專前3年免學費申請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享有政府其他相關學費減免或補助者之五專一、二、三年級學生,皆可補助。申請人若同時符合身心障礙學生及子女(其家庭總所得須在新臺幣220萬元以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原住民籍學生身分者,雜費仍可辦理減免,請檢附相關證件依學雜費減免資格提出申請。
如您為不申請五專前三年免學費補助者,請於114年8月25日前填具不申請表單寄回本組,俾憑辦理。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生輔組承辦人呂小姐(分機02-23226619)
申請表繳交一次適用三年,除非未來家長身分異動外無需再繳交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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