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間學制】就學貸款重要公告
※限本國生申請
※本校因屬台北市,分派台北市區辦理就貸銀行為「台北富邦」,欲辦理就貸者,可先查看台北富邦提供的可對保分行,選擇離家近的分行辦理。
(此頁面所有底線皆可連結至相對應之網頁)
(此頁面表格皆可點選,可放大查看或下載)
◎辦理就貸,一定要至台北富邦銀行辦理,未於銀行規定期限內完成,以及繳交紙本資料至學校,皆視同放棄就學貸款之申請,請同學務必配合辦理, 注意時效。
◎請同學務必仔細詳閱以下內容,並配合期限內完成繳交相關資料,以利後續進行全校就學貸款相關流程。
申請日期內 請至台北富邦銀行辦理並繳交紙本至學校
就學貸款申貸流程:
(1)首次申辦者請先至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下載繳費單→至臺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網站完成登錄→列印撥款通知書乙式三聯→和保證人前往富邦銀行各分行完成對保或是新戶線上簽約→將「撥款通知書(學校存執聯)正本、繳費單正本」,若有加貸其他款項再另附附件, 一併交至台北校區課外組高老師完成申請手續
(2)辦理線上續貸請先至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下載繳費單→至臺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網站完成登錄→等待銀行審核→通過後列印撥款通知書乙張→將「撥款通知書、繳費單」,若有加貸其他款項再另附附件, 一併交至交至台北校區課外組高老師完成申請手續
**若符合新戶線上簽約或舊戶線上續貸資格,無需至分行對保者,還可免收對保手續費100元。
**有關銀行新戶線上簽約對保,因個人狀況不同,如需確認是否符合資格,煩請參閱附加檔或致電至富邦銀行洽詢(02)8751-6665按5。謝謝~~**
第1學期:8月1日起,銀行系統至9月底關閉。(皆不含例假日,請務必留意), 紙本請於9月底前繳交回學校。
第2學期:2月1日起,銀行系統至2月底關閉。(皆不含例假日,請務必留意), 紙本請於2月底前繳交回學校。
本學期2/2即可至教務處註冊須知下載台銀學雜費繳費單,欲辦理就貸者,務必下載繳費單再至台北富邦辦理就貸, 完成就貸者,務必繳交紙本至課外組(可郵寄)。以利標記就貸身分及辦理後續流程,否則會被教務處催繳學雜費。
若有學雜費減免問題請詢問本校生活輔導組(02)2322-6079。第二學期學雜費減免已於114年12月31日生輔組結束辦理。
申請資格
(表格點選可放大查看或下載)
● 就學貸款申請條件: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具正式學籍學生,家庭年所得總額(新臺幣)符合以下申請資格者,120萬元以上無兄弟姊妹或子女符合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條件者不可申貸。
一、甲級-120萬元以下:學生本人、 父母或監護人合計之家庭年所得新台幣120萬元以下,在學間免負利息。
二、乙級-120萬元至148萬元:家庭年收入達120萬-148萬,開放學生本人+1名兄弟姊妹/子女者,在學期間免負利息。(學生有符合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條件之兄弟姊妹或子女1名(含)以上者免負擔利息。)
三、丙級-148萬元以上:家庭年收入超過148萬以上,開放學生本人+1名兄弟姊妹/子女者,惟就學期間須自行負擔全額利息。(學生有符合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條件之兄弟姊妹或子女1名者須自行負擔全額利息。)
四、丁級-148萬元以上:家庭年收入超過148萬以上,開放學生本人+2名兄弟姊妹/子女者,在學間免負利息。(學生有符合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條件之兄弟姊妹或子女2名(含)以上者免負擔利息。)
備註:
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如下:
家庭年所得總額超過新臺幣120萬元,且學生有兄弟姊妹或子女至少一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未成年。
(二)已成年就讀下列經各級主管機關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學校,且具正式學籍者:
1、公私立國民小學或國民中學。
2、符合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
3、有固定修業年限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進修學校。
4、無固定修業年限之專科以上進修學院(校)。
二、銀行每學期受理就貸截止日未滿18歲為未成年,已滿18歲為已成年。
後續教育部會查核家庭年所得(教育部查調結果預計上學期10月底~11月中、下學期3月底~4月中左右出爐),若有下列情況,學校會以簡訊通知同學補交相關資料:
1、乙級(免息):家庭年所得總額為120~148萬(含)元,且有兄弟姊妹或子女至少一人者。
2、丙級(自負全息):家庭年所得總額為148萬元以上,且有兄弟姊妹或子女至少一人者。
3、丁級(免息):家庭年所得總額為148萬元以上,且 有兄弟姊妹或子女至少二人者。
4、家庭年所得總額超過148萬,無兄弟姊妹或子女者,不符就學貸款資格, 將要補繳學雜費。
請同學再依通知盡速繳交就讀兄弟姊妹或子女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學生證影本、切結書..等資料。
所得(包括分離課稅所得)計算方式
一、經教育部彙總送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查調後,將查調結果轉知學校;課外組依據查核結果通知學生檢附相關資料如下:
(一)未成年,檢附「戶籍資料」。
(二)已成年且就學具正式學籍,檢附「戶籍資料」及「在學證明」。
1、休學具學籍,可計入人數,請檢附「戶籍資料」及「修業證明」。
2、退學不具學籍,則不可計入人數。
(三)須自付全息學生須再檢附「利息負擔全額專用之就學貸款切結書」。
二、依據學生提供資料填報學生兄弟姊妹及子女數,並依限上傳至教育部系統,系統產生學生符合申請資格與否。
三、不符合申請資格學生須取消就學貸款並補繳應繳費用。
四、家庭年所得總額依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之所得額合計項目計算,其計算方式如下:
(一)學生未婚者,為其與法定代理人合計之家庭所得總額。
(二)學生成年且未婚,為其與父母合計之家庭所得總額;其父母離婚、遺棄或其他特殊因素者,為其與父或母之一方合計之家庭所得總額。
(三)學生成年且未婚,而其父母均死亡者,為其本人之所得總額。
(四)學生已婚者,為其與配偶合計之家庭所得總額。
(五)學生離婚或其配偶死亡者,為其本人之所得總額。
一、辦理就學貸款重要注意事項:
請先至銀行辦理就貸後,每位學生貸款項目不同,再繳交紙本回學校的資料也不同,請參照下表並按時交回
若有加貸書籍費、生活費、校外住宿費,加貸款項的部分,需待銀行撥款後,學校端才能進行轉發至學生個人帳戶之流程(第1學期約12月中後旬撥款、第2學期約6月中後旬撥款,若提前撥款皆會發送簡訊通知)。
(表格點選可放大查看或下載)
有任何就學貸款問題:
日間學制台北校區請至課外組活動中心1樓洽詢 (02)2322-6088 高老師,或來信stuloan@ntub.edu.tw
日間學制桃園校區請至學務組公能樓3樓洽詢(03) 4506333#8023 高老師,或來信yenching@ntub.edu.tw
進修學制請至六藝樓進修學務組找施老師 (02) 2322-6319。或來信chingchun@ntub.edu.tw
銀行新增線上對保,因個人狀況不同,如需確認是否符合線上對保資格,煩請參閱附加檔或致電至富邦銀行洽詢(02)8751-6665按5。
二、台北富邦銀行轉知114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重要訊息
(銀行端第2學期 固定每年二月底關閉系統,請務必在二月底前辦理就貸):
● 銀行申辦期間:至115年2月28日止(分行對保不含例假日),申辦時間截止銀行系統會自動關閉。
● 學校交件時間:
‧辦理學雜費減免者(或抵免),皆需至生活輔導組完成學雜費減免(或抵免)程序,方可申請貸款(生輔組第2學期減免手續已至114年12月31日前辦理完畢)。
‧依附件-【111學年大學校院助學措施手冊-新增就學貸款之規定】,貸款校外住宿者應繳交租賃契約影本***
‧如有其他情事欲取消就學貸款,請於截止日前至銀行辦理並通知學校承辦人員知悉。
三、申請就貸三步驟:
銀行端
步驟一:「填寫就學貸款申請書」
先至”台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專區”網頁註冊為會員,再填寫「就學貸款申請書」,貸款金額請依註冊繳費單之應繳或可貸金額詳細填寫各明細。
繳費單注意事項:
1、繳費單上面的「可貸金額」就是可以貸款的金額,請同學在台北富邦銀行貸款項目、金額務必與繳費單所列項目、金額一致(含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平安保險費、住宿費-台北住宿或桃園住宿、學雜費),若只選擇貸款其中某項,或只貸款部分金額,後續還會通知同學再次列印繳費單繳費,繳納未貸款之款項。
2、除前述可貸款項目外,於台北富邦銀行尚可加貸「書籍費」最高3仟元、「低收入戶者」可加貸生活費4萬元、「中低收入戶者」可加貸生活費2萬元」、「校外住宿費」最高3萬6千元。(有加貸項目者,請務必影印本人郵局/銀行存簿封面、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台銀學雜費繳費單(共三張)繳交至學校,另加貸校外住宿費者,須繳交租賃契約影本(印有就貸申請者與房東簽約資訊頁面)予學校備查,以利後續匯款)。
3、第1學期學雜費繳費單中,若住學校宿舍的台北或桃園住宿生,會出現「住宿保證金-台北住宿或桃園住宿」,住宿保證金為「不可貸款項目」,(因保證金學校之後會退還,故不可貸款),請等學校在註冊繳費平台核准就貸之後,由出納組進行換單後,再列印繳費單(學號–1)去臺灣銀行臨櫃繳費或ATM轉帳。
步驟二:台北富邦銀行對保 「辦理線上簽約或親臨可對保分行」
(一)申辦同學如為首次申貸、轉復學或家庭狀況異動,應邀父母(監護人)或配偶至台北富邦 ),準備資料如下:
(可先查詢家中附近可進行對保的分行,或是本人(借款人)及連帶保證人皆有銀行臨櫃開立之存款帳戶,詳情可參考台北富邦銀行網頁。
◎就學貸款申請書/撥款通知書(對保單)1式3份。
◎最近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印章、國民身分證。
◎註冊繳費單,請至【學生資訊系統】-『繳費單列印』。
(二)第2次申辦同學:如連帶保證人及家庭狀況不變,則不需邀同法定代理人進行對保手續,僅需備妥上列資料及前一次銀行申請/撥款通知書(對保單)第3聯,至台北富邦銀行辦理
1.線上簽約:可免收對保手續費100元
(1)新生:本人(借款人)及連帶保證人皆有銀行臨櫃開立之存款帳戶,則可採線上簽約,並上傳必備文件,銀行將email通知審核結果,若審核通過,則下載審核通過之就學貸款申請書,以供學生繳交紙本至學校課外組。
(2)舊生:線上續貸並上傳必備文件,銀行將email通知審核結果,若審核通過,則下載審核通過之就學貸款申請書,以供學生繳交紙本至學校課外組。
2.至台北富邦分行對保(請先查看每學期對保分行):需繳交對保手續費100元
(1)新生:本人(借款人)及連帶保證人(本人若未滿18歲,則法定代理人亦須陪同)須攜帶必備文件親自至指定分行辦理,並簽訂「總額度借據」,銀行審核通過後蓋章並給予審核通過之就學貸款申請書,以供學生繳交紙本至學校課外組。
(2)舊生:本人(借款人)須攜帶必備文件親自至指定分行辦理,銀行審核通過後蓋章並給予審核通過之就學貸款申請書,以供學生繳交紙本至學校課外組。
3.須上傳至台北富邦銀行系統或攜帶至指定分行之必備文件,請至”台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專區”網頁查詢。
4.貸款校外住宿費者,須上傳或攜帶文件如下:校外住宿費, 最高貸款金額為上限可填36000元(教育部規定,須繳交租賃契約影本給學校備查)。
每一教育階段學程第一次申請可採【新戶線上簽約或親臨分行】兩種方式辦理;同一教育階段學程同一學校第二次(含)以後申請亦可採【線上續貸或親臨分行】兩種方式辦理
就學貸款申辦文件(請點選下載檔案)
114-2重要公告事項(請點選下載檔案)
114-2對保分行一覽表(請點選下載檔案)
**銀行新增線上對保,因個人狀況不同,如需確認是否符合線上對保資格,煩請參閱附加檔或致電至富邦銀行洽詢(02)8751-6665按5。**
步驟三:「繳交紙本給學校」
第2學期於二月底前繳交
四、再次提醒就學貸款各相關資訊:
(一)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者,要先留意生輔組辦理每學期學雜費減免時間,再辦理就學貸款。
(二)請先至學生平台登入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列印繳費單(系統預計2/2可上線列印繳費單),請參考教務處公告的註冊須知。並持繳費單,再至台北富邦銀行(實體或線上)辦理就學貸款。
(三)繳費單注意事項:
1、繳費單上面的「可貸金額」就是可以貸款的金額,請同學在台北富邦銀行貸款項目、金額務必與繳費單所列項目、金額一致(含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平安保險費、住宿費-台北住宿或桃園住宿、學雜費),若只選擇貸款其中某項,或只貸款部分金額,後續還會通知同學再次列印繳費單繳費,繳納未貸款之款項。
2、除前述可貸款項目外,於台北富邦銀行尚可加貸「書籍費」最高3仟元、「低收入戶者」可加貸生活費4萬元、「中低收入戶者」可加貸生活費2萬元」、「校外住宿費」最高3萬6千元。(有加貸項目者,請務必影印本人郵局/銀行存簿封面、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台銀學雜費繳費單(共三張)繳交至學校,另加貸校外住宿費者,須繳交租賃契約影本(印有就貸申請者與房東簽約資訊頁面)予學校備查,以利後續匯款)。
3、第1學期學雜費繳費單中,若住學校宿舍的台北或桃園住宿生,會出現「住宿保證金-台北住宿或桃園住宿」,住宿保證金為「不可貸款項目」,(因保證金學校之後會退還,故不可貸款),請等學校在註冊繳費平台核准就貸之後,由出納組進行換單後,再列印繳費單(學號–1)去臺灣銀行臨櫃繳費或ATM轉帳。
(四)請詳閱台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作業須知、台北富邦銀行辦理就學貸款線上填寫申請書及對保流程,並登入該銀行網站「就學貸款服務專區」。線上填寫申請書、列印並到銀行辦理對保手續。 如有疑問請洽該銀行電話(02)8751-6665按5。
(五)115年2月26日前請務必繳交紙本資料!避免影響後續撥款流程!
(六)後續教育部會查核家庭年所得(教育部查調結果預計上學期10月底~11月中、下學期3月底~4月中左右出爐),若有下列情況,學校會以簡訊通知同學補交相關資料:
1、乙級(免息):家庭年所得總額為120~148萬(含)元,且有兄弟姊妹或子女至少一人者。
2、丙級(自負全息):家庭年所得總額為148萬元以上,且有兄弟姊妹或子女至少一人者。
3、丁級(免息):家庭年所得總額為148萬元以上,且 有兄弟姊妹或子女至少二人者。
4、家庭年所得總額超過148萬,無兄弟姊妹或子女者,不符就學貸款資格, 將要補繳學雜費。
請同學再依通知盡速繳交就讀兄弟姊妹或子女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學生證影本、切結書..等資料。
(七)任何訊息公告如有更正或修改以台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公告為準。
(八)其他重要須知:
1、至富邦銀行辦理就學貸款後,請務必將紙本資料繳交至課外組,繳交資料齊全後才會上臺灣銀行學雜費系統標記已就貸;若無繳交就學貸款相關資料則無法標記就貸,後續教務處會催繳學雜費!
2、雖已辦理就學貸款,但因銀行尚未撥款入帳前,臺銀系統上仍會顯示未銷帳;待銀行撥款入校、學校對帳後,系統上才會顯示已核銷。
3、加貸款項的部分,需待銀行撥款後,學校端才能進行轉發至學生個人帳戶之流程(第1學期約12月中後旬撥款、第2學期約6月中後旬撥款,若提前撥款皆會發送簡訊通知)。
**請同學務必務必於配合於期限內完成繳交相關資料,以利後續進行全校就學貸款相關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