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畢業生藝能績優獎申請遴選,申請時間:3/10-4/10止。
113學年度畢業生藝能績優獎申請遴選:
遴選條件:各系(科)/所之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曾參加校內、外各項藝文相關比賽、表演及展覽與專業技能競賽等活動有傑出表現者,得予推薦。
推薦單位:
(一)藝文類:由通識中心為推薦單位,名額以 10 名為限。
(二)專業技能類:由各系(科)/所為推薦單位,名額以 1 名(組)為限(可從缺)。
符合條件之畢業生請備妥:
j推薦表。 k檢附具體事蹟相關證明文件。 逕送推薦單位遴選申請。
畢業生申請時間:
114年3月10日至114年4月1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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