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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原快篩試劑領用標準1110912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抗原快篩試劑領用標準

一、依據:

11155日臺教技通字第1112301509號文、11158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調整密切接觸者匡列原則、111622日臺教高通字第1112202745號文、111822日教育部111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防疫措施及11196日臺教高()字第1112203706號文辦理。

二、實施對象:

全校專任之教職員工及日間學制、進修學制學生。

三、實施方式:

(一)領用對象:

1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同住之同寢室室友比照「同住親友」,進 行居家隔離或自主防疫,由學校提供 1 2 劑快篩試劑 (不含校外賃居者)

2、與校內確診者(及快篩陽性個案)摘下口罩共同活動15分鐘以上之人員,由學校提供11劑快篩試劑。

3、教職員工生因公務或在校出現疑似症狀者如:

    (1)發燒(耳溫38℃

   (2)呼吸道症狀

   (3)嗅、味覺異常 

   (4)不明原因之腹瀉

   學校提供11劑快篩試劑

4、 因公務代表學校參加校外各項比賽或活動,可以實際需求向學校提出申請

   由學校提供每次11劑快篩試劑。

5教職員工生在校期間,因公務、自主防疫期滿後返校或有接觸快篩陽性個案者,可依實際需求向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提供每次1人1劑快篩試劑。

 (二)發放方式:

1教職員工請至環境安全衛生中心領取。

2、學生請至學生事務處健康保健組領取

台北校區:五育樓一樓桃園校區:弘毅樓一樓

四、注意事項:

 為掌握且預防校園群聚發生,請於領用當日2小時內填寫google表單回報快篩結果表單連結網址:  

   (https://forms.gle/zwyiDsUdCwDP3pXp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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