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校區115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貸款公告(即日起學校收件一律改採電子化)
桃園校區115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貸款公告
◎本校辦理就貸銀行為「台北富邦」,欲辦理就貸者,可先查看台北富邦提供的可對保分行(詳如第六點),選擇離家近的分行辦理,並於期限內將資料繳回學校才算完成申請。
◎至學生平台登入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下載學雜費繳費單(舊生預計8/3起、新生預計8/27起),請同學務必仔細詳閱以下內容,並配合期限9/21前完成繳交相關資料,以利後續進行全校就學貸款相關流程。
一、申貸條件
(一)具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並就讀下列經各級主管機關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學校,具正式學籍者。
(二)家庭年所得總額為新臺幣(以下同)120萬元以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受傳染病疫情影響或其他特殊情況經學校認定有貸款必要者;或家庭年所得總額超過120萬元,且學生有兄弟姊妹或子女至少一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未成年
- 已成年就讀下列經各級主管機關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學校,且具正式學籍者:
- 公私立國民小學或國民中學。
- 符合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
- 有固定修業年限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進修學校。
- 無固定修業年限之專科以上進修學院(校)。
※上述家庭年所得總額標準,由教育部每年公告之。
二、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者,請先辦理完成學雜費減免後,再辦理就學貸款。(若有學雜費減免問題請詢問本校生活輔導組(02)2322-6079楊老師)
三、申貸流程:請先至學生平台登入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以學號及身分證字號登錄下載「繳費單」,並持繳費單至台北富邦銀行辦理就學貸款(初貸-網路銀行+親臨實體銀行或新戶線上簽約;續貸-網路銀行),假如貸款額度(增貸項目除外)與繳費單全額不一致請進行換單手續(例如:住宿保證金是不可貸款項目,貸款後仍有差額1,000元需換單繳費,詳見第五點),最後依下述情形,115年9月21日前將「就貸資料電子檔寄至承辦老師電子信箱」才算辦理完成。
(一)必繳:(1).本學期繳費單〔※合計金額必須跟貸款金額一致〕及 (2).撥款通知書
(二)就讀北商首次申貸,額外繳交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詳細紀事,含學生本人及就學貸款保證人。※
(三)如有額外增貸書籍費或生活費,額外繳交「郵局/銀行存簿封面」。
(四)如有額外增貸校外租屋住宿費,額外繳交「郵局/銀行存簿封面」及「租賃契約」※請注意契約由申貸學生本人跟房東簽約,租用期間應包含本學期。※
- 上述就貸資料電子檔請寄至學務處承辦老師電子信箱yenching@ntub.edu.tw
※未依限完成前述申請及電子檔繳交,視同放棄就學貸款之申請,請務必提前辦理,謝謝!※
四、寄件主旨請屬名「學號姓名身分證-申貸類別」,其中申貸類別依照是否額外加貸或是否首次就學貸款來區分(共4種主旨,詳如下)▼▼
A續貸無額外加貸:學號姓名身分證-一般
B續貸有額外加貸:學號姓名身分證-加貸
C首次就貸無額外加貸:學號姓名身分證-首貸一般
D首次就貸有額外加貸:學號姓名身分證-首貸加貸
五、換單手續:請將「1.銀行撥款通知書+2.學雜費單」兩項電子檔,主旨請寫:「學號姓名身分證-換單」寄送以下電子信箱。
★【日間學制換單信箱】cash_loan@ntub.edu.tw
★【進修學制換單信箱】yenching@ntub.edu.tw
※寄出後約1~2個工作天可完成換單,同學即可進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重新下載新的繳費單(會分成兩張),其中跟貸款金額一致的繳費單電子檔寄給學務處,另一張繳費單請自行完成繳費。
六、貸款金額注意事項:
(一)繳費單上面的「可貸金額」就是可以貸款的金額,請同學在台北富邦銀行貸款項目、金額務必與繳費單所列項目、金額一致(含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平安保險費、住宿費-台北住宿或桃園住宿、學雜費)。
(二)除了前述可貸款項目外,於台北富邦銀行尚可增貸「書籍費5千元、外宿生住宿費 5萬4千元(需檢附學生本人校外租屋證明,如契約書)、低收入戶生活費 4 萬元、中低收入戶生活費 2 萬元」。有增貸項目者, 應提供郵局/銀行存簿封面,以利後續匯款。(約為學期末撥款,如無法等候者,請自行斟酌申貸。)
(三)住宿生請注意,「住宿保證金-台北住宿或桃園住宿」為「不可貸款項目」,於銀行端申貸後,請記得進行換單手續(詳見第四點),再將就貸資料電子檔寄至學務處承辦老師信箱。
七、請詳閱台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作業須知、台北富邦銀行辦理就學貸款線上填寫申請書及對保流程,並登入該銀行網站「就學貸款服務專區」(https://school.taipeifubon.com.tw/student/common/Index.faces)線上填寫申請書,列印並到實體銀行辦理對保手續、或新戶線上簽約。富邦銀行受理就學貸款對保分行請至連結查詢https://reurl.cc/k1zkNG,銀行受理期間至115年9月底(分行對保不含例假日),申辦時間截止銀行系統會自動關閉。
八、學生向銀行申請就學貸款,每一教育階段學程第一次申請可採【新戶線上簽約或親臨分行】兩種方式辦理;同一教育階段學程同一學校第二次(含)以後申請可採【線上續貸或親臨分行】兩種方式辦理。若符合新戶線上簽約或舊戶線上續貸資格,無需至分行對保者,還可免收對保手續費100元。
**有關銀行新戶線上簽約對保,因個人狀況不同,如需確認是否符合資格,煩請參閱附加檔或致電至富邦銀行洽詢(02)8751-6665按5。謝謝~~**
九、後續教育部會查核家庭年所得(教育部查調結果預計上學期10月底~11月中、下學期3月底~4月中左右出爐),若有下列情況,學校會以簡訊或郵件通知同學補交相關資料,請再依通知盡速繳交就讀兄弟姊妹或子女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在學證明..等資料:
●銀行每學期受理就貸截止日未滿18歲為未成年,已滿18歲為已成年。(上學期銀行端截止日為9/30, 下學期截止日為2/28)
十、家庭年所得總額依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之所得額合計項目計算,其計算方式如下:
(一)學生未婚者,為其與法定代理人合計之家庭所得總額。
(二)學生成年且未婚,為其與父母合計之家庭所得總額;其父母離婚、遺棄或其他特殊因素者,為其與父或母之一方合計之家庭所得總額。
(三)學生成年且未婚,而其父母均死亡者,為其本人之所得總額。
(四)學生已婚者,為其與配偶合計之家庭所得總額。
(五)學生離婚或其配偶死亡者,為其本人之所得總額。
十一、還款年限:最後教育階段完成日/服兵役/實習期滿後,滿二年之次日起償還。
十二、任何訊息公告如有更正或修改以台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公告為準。
**另請注意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交至學校僅修改繳費身分註記為"就學貸款",此時尚未銷帳。待銀行撥款入校、學校對帳後,系統上才會顯示已核銷(約學期末)。**
**加貸款項部分,待銀行撥款後,學校端才能進行轉發至學生個人帳戶之流程。**
**如有其他情事欲取消就學貸款,請於截止日前至銀行辦理並通知學校承辦人員知悉。**
~以上請申請就貸同學務必注意,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