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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2012年度中華扶輪獎學金申請、評審及頒發辦法

一、獎助對象:
國內各大學研究所在學碩士班及博士班之本國籍學生。

二、獎學金額:
博士班:每名新台幣十六萬元、碩士班:每名新台幣十二萬元。

三、獎助條件:
國內各大學研究所在學青年具備下列條件者,得申請獎助

確實需要本筆獎學金以協助完成學術研究及支付學費者。
在校成績優良年齡三十五歲以下為原則。
在各扶輪地區或就學地區設籍一年以上者。
非扶輪社員(包括名譽社友)之子女者。
非在職進修者為原則。
出具本筆獎學金不得挪為他用承諾書者。
具有學術方面特殊才能或貢獻,並於畢業後有志回饋扶輪者。
申請學生必須經由各地區扶輪社推薦。
每一扶輪社以推薦一名學生為原則。但在二○一一年八月一日起至十一月三十日前捐款(含認捐承諾)每超過新台幣二十萬元得增加優先推薦博 士班學生乙名,每超過新台幣十五萬元得增加優先推薦碩士班學生乙名,捐款愈多,優先推薦名額愈多。冠名捐款比照上述規定,(唯不受地區之限制)並透過各扶輪社辦理推薦。

相關訊息及申請表請至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下載
網址:http://www.cref.org.tw/201108new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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