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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張罔腰女士獎學金

一、凡在本會所委託之大專院校肄業一學年以上之在校學生,符合下列各款資格者,均得向各該院校申請:
(一)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者。
(二)操行成績列甲等者。
(三)體育及軍訓成績在七十分以上者。
(四)家境清寒者(孤兒或單親家庭或有低收入戶證明者或其他可證明確實為清寒者)。
二、 申請必備文件:
(一)申請書
(二)前一學年成績單。
(三)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書。
(四)家境清寒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屬於家境確實清寒者,家中突然遭遇重大變故,致使家庭經濟來源中斷並經導師、系教官或系主任簽證之報告書及具體証明(如醫師証明或其它証明)。
(五)全戶戶籍謄本,戶口名簿影印本不受理。
(六)銀行或郵局匯款帳號之存摺封面影本。
三、 申請地點:以掛號郵件寄送本基金會處(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111 號,
電話:0935627298,(02)2916-0230 ext 550)。

凡已申領其他團體或學校獎學金者,請勿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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