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中國主計協進社主計獎學金(課指組)
一、申請資格:
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教育部設立及核准立案之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就讀會計、統計學系(組)及會計、統計研究所者。
(二)、同一學年上下兩學期平均學業總成績均在80分以上及操行均列甲等者。
(三)、有志服務政府機關從事主計工作者。
(四)、未向其他方面領取獎學金者。
前項就讀研究所碩士班一年級學生,得以其在大學最後一年成績為準;就讀博士班一年級學生得以其在碩士班最後一年成績為準。
申請書暨相關資料請於11月22日前送課指組彙辦。
相關訊息請參閱附件及網址http://www.bas-association.org.tw/reader/reader.htm。
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教育部設立及核准立案之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就讀會計、統計學系(組)及會計、統計研究所者。
(二)、同一學年上下兩學期平均學業總成績均在80分以上及操行均列甲等者。
(三)、有志服務政府機關從事主計工作者。
(四)、未向其他方面領取獎學金者。
前項就讀研究所碩士班一年級學生,得以其在大學最後一年成績為準;就讀博士班一年級學生得以其在碩士班最後一年成績為準。
申請書暨相關資料請於11月22日前送課指組彙辦。
相關訊息請參閱附件及網址http://www.bas-association.org.tw/reader/reader.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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