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黃啟瑞先生獎學金(課指組)
一、 本獎學金暫以獎助各大專院校(包括二專及五專四、五年級)法律系、醫學系、食品化學系及企業(工商)管理學系未享公費及其他獎學金學生為對象。
二、 本獎學金國內大學部分暫定為每年五十名,每名獎助金額新台幣柒仟元。
三、 申請資格與申請辦法:
由本會發函各大專院校推荐在學學生家境清寒者,其上學年度下學期成績在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每科系(法律、醫學、食品化學、企業(工商)管理)最多三名,再由本會就各院校推荐人選中審查錄取每科系各五-十名獎助之。
四、 著作獎助金應先經中華民國軍人之友總社、台灣電視公司、中華民國民眾活動中心,台灣新生報社、中華民國賽鴿協會等五單位中之一單位推荐,送請本會審查錄取後獎助之,其金額由會議定之。
五、 留學生獎助每年二名,凡有外國立案經我國教育部認可之大學、研究所,應經教育主管當局(省市均可))推荐,再填具本會申請書(可向本會索取)並檢具入學許可、繳費通知或繳費收據及成績單(影本)。其金額為新台幣伍萬元至壹拾萬元整不等,視年度捐款狀況及留學生申請人數,由董事會核定之。
二、 本獎學金國內大學部分暫定為每年五十名,每名獎助金額新台幣柒仟元。
三、 申請資格與申請辦法:
由本會發函各大專院校推荐在學學生家境清寒者,其上學年度下學期成績在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每科系(法律、醫學、食品化學、企業(工商)管理)最多三名,再由本會就各院校推荐人選中審查錄取每科系各五-十名獎助之。
四、 著作獎助金應先經中華民國軍人之友總社、台灣電視公司、中華民國民眾活動中心,台灣新生報社、中華民國賽鴿協會等五單位中之一單位推荐,送請本會審查錄取後獎助之,其金額由會議定之。
五、 留學生獎助每年二名,凡有外國立案經我國教育部認可之大學、研究所,應經教育主管當局(省市均可))推荐,再填具本會申請書(可向本會索取)並檢具入學許可、繳費通知或繳費收據及成績單(影本)。其金額為新台幣伍萬元至壹拾萬元整不等,視年度捐款狀況及留學生申請人數,由董事會核定之。
Click Nu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