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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樂山文教基金會林華鄂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課指組)

一、名 額: 預計總名額20名
二、金 額: 每人五千元整
三、條 件:
1.系所條件: 地科系,建築系,都計系
2.成績條件:
99學年全部學期 學業:80 操行:80 體育:75
身心障礙,成績優良,受刑人,低收入戶,僑生,外籍生
四、應繳證件:
1.成績單
2.戶籍謄本或全戶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3.低收入戶證明(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明)
4.自傳(含家境,求學經過,曾參與公益活動概況之具體事蹟證明約一千字左右)
5.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至註冊組蓋註冊章)


申請書請逕寄至 財團法人樂山文教基金會 臺北市敦化南路1段205號1402室
如有疑問請洽
e-mail:morningstar@livemail.tw
電話:02-27728272/0910072098林黃淑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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