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勞清寒獎學金
一、申請對象:
大專院校一、二年級之日間部學生(不含二技、公費生、研究生、在職生、在職專班及進修部學生),詳細條列如下:
(一)公私立大專院校(含科技大學)一、二年級學生。
(二)四年制技術學院一、二年級學生。
(三)二年制專科學校一、二年級學生。
(四)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學生。
二、檢附證明文件:
(一)學校之申請保薦書(請向學校承辦單位領取)。
(二)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當年度註冊戳章)。
(三)100學年度上學期之學期成績證明書(影本需加蓋學校公章)。
(四)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或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證明書(請向學校承辦單位領取)。
(五)經主管機關核發於獎學金申請年度內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且申請人必須為該戶內成員。
(六)最近三個月申請之全戶戶籍謄本一份(不可以戶口名簿影本代替)。
(七)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申請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請提供)。
相關訊息請參閱附件
欲申請者請於101年4月20日前將申請書及相關表件送課指組彙辦
大專院校一、二年級之日間部學生(不含二技、公費生、研究生、在職生、在職專班及進修部學生),詳細條列如下:
(一)公私立大專院校(含科技大學)一、二年級學生。
(二)四年制技術學院一、二年級學生。
(三)二年制專科學校一、二年級學生。
(四)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學生。
二、檢附證明文件:
(一)學校之申請保薦書(請向學校承辦單位領取)。
(二)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當年度註冊戳章)。
(三)100學年度上學期之學期成績證明書(影本需加蓋學校公章)。
(四)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或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證明書(請向學校承辦單位領取)。
(五)經主管機關核發於獎學金申請年度內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且申請人必須為該戶內成員。
(六)最近三個月申請之全戶戶籍謄本一份(不可以戶口名簿影本代替)。
(七)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申請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請提供)。
相關訊息請參閱附件
欲申請者請於101年4月20日前將申請書及相關表件送課指組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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