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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北市博愛福利基金會獎助學金

一、申請資格:
1.政府立案之大專院校-身心障礙在學學生或鄉鎮(區)公所核定低收入戶(里長證明不受理)在學成績優異者。
2.設籍中華民國國籍者。
3.須具下列人士推薦函,並請推薦人於保證書上簽名保證。
a.各社會團體組織推薦者。 b.教育界人士推薦者。
二、通訊申請:
財團法人台北市博愛福利基金會
電話:(02)2561-8026
傳真:(02)2542-2497
地址:台北市松江路72號10樓
三、申請時間:
申請:每年3月01日~3月20日
公告:每年4月15日前公告於本基金會網站
頒發:視會務決定頒獎典禮日期
四、申請手續:
1.填具申請書乙份(自行上綱:www.sinewave.com.tw/love列印)
2.校方正式學年成績單(請提供100學(下)及101學年(上)重新加蓋校章,如未加蓋校章或塗改者,將不予受理;新生以入學考試成績單及101學年(上)成績單受理)
3.申請人最近之全身生活照片二張(證件用半身照片不予受理)
4.推薦書乙份(申請書上推薦保證人應一同填具簽名蓋章)
5.身份證、身心障礙手冊及學生證(須蓋註冊章)等證件影本,須註明申請獎學金專用。
6.自傳、生涯規劃報告乙份(本會重視節能減碳,紙張請雙面使用)
五、申請手續填寫不詳實、缺件或手續不全者,不予錄取。
☉申請資格要件若有偽造文書者,除取消錄取資格外,本會保留法律追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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