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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凡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就讀中等以上學校(不含空中大學及軍警校院)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符合於下列條件之ㄧ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一)研究所、大學院校及專科學校: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且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二)高級中學及職業學校: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德性表現良好。

相關訊息請參閱附件獎勵辦法

欲申請者請於102年10月21日前將申請書暨相關文件送課指組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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