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北市台灣許姓宗祠許姓宗親子女獎學(勵)金
一、主旨:
為鼓勵大學院校之許姓宗親子女,在校品學兼優,啟迪尊宗溯遠,闡揚倫理孝道,特設置:「許姓親子女獎學金」;訂於春祭大典頒發。
二、申請資格:
(一)凡許姓宗親子女現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之日間部學生:
1.理工科系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需校證明)及操行成績平均達85分以上者。
2.非理工科系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平均達85分以上者。
3.達各該院校規定之操行基本分數(低於85分需校證明)以上者。
4.凡符合以上者皆可申請。
(二)符合申請資格人數若超過限額時:
1.以本宗祠會員及祭祀委員直系子孫身份者列為第一優先。
2.有立案之各地方宗親會會員子女身份者列為第二優先。
3.一般宗親子女者,依學業成績分數高低排序核定。
三、申請辦法:
(一)申請人填具申請書並經院校教(學)務處蓋印證明;申請書逕行向學校
索取。
(二)申請人為立案之地方宗親會會員子女,申請書需蓋印證明。
(三)檢附下列文件各乙份: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應蓋有102學年度下學期註冊章戳,或加蓋註冊組學籍章戳)。
3.101學年度(第1學期及第2學期)大學成績單。
四、有下列情況之ㄧ者,均不予受理:
(一)申請書無教(學)務處認證章者。
(二)就讀師範大學院校及軍事、警察大學院校之公費生。
(三)就讀各研究所生、大學院校進修生,夜間部生、在職進修生及類似學制(含專科)之學生。
(四)在學生依就讀大學生院校所訂學制結業後,繼續註冊留校補修學分者。
(五)在學生無大學成績單及大學已畢業者。
(六)就讀各大學院校學生有從事各種行業,領有固定薪資所得者。
五、獎學金名額之種類:
(一)名額:50人
(二)種類:
1.本宗祠會員及祭祀委員直系子孫,符合申請資格經審查合格者,頒予獎學金新台幣一萬五千元及獎狀乙紙。
2.有立案之各地方宗親會會員子女,符合申請資格經審查合格者,頒予獎學金新台幣七千元及獎狀乙紙。
3.不屬於1、2項者之一般宗親子女,符合申請資格經審查合格者,頒予獎學金新台幣五千元及獎狀乙紙。
六、獎勵金種類:
(一)本宗祠會員及祭祀委員直系子孫,當屆如有取得博(碩)士文憑者,可
專案提出申請且經董監事聯席會議審核通過者;特頒予碩士獎勵金新
台幣二萬元及獎狀乙紙,博士獎勵金新台幣五萬元及獎狀乙紙。
(二)取得博(碩)士文憑者,得申請專案獎勵金表揚,由董監事聯席會議獎
勵之。
七、受領辦法:
(一)經審查合格者,依申請人之聯絡處於大會前一星期以限時函件通知,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受獎者應於宗祠春祭大典當日攜帶就讀中之學生證及印章親自出席參加受獎及祭祖典禮,缺席者視同棄權論。
(三)受獎人除接受獎學金及獎狀外,並接受福食宴招待以及大會發給之紀念品,因故不克親自出席者,得委由其直系親屬代領。
八、附則:
◎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3月4日止(以郵戳為憑)。
◎郵寄地址:11180台北市信義區松山路656巷26號
財團法人台北市台灣許姓宗祠收
◎頒獎大會訂於3月22日(星期六)舉行。
為鼓勵大學院校之許姓宗親子女,在校品學兼優,啟迪尊宗溯遠,闡揚倫理孝道,特設置:「許姓親子女獎學金」;訂於春祭大典頒發。
二、申請資格:
(一)凡許姓宗親子女現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之日間部學生:
1.理工科系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需校證明)及操行成績平均達85分以上者。
2.非理工科系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平均達85分以上者。
3.達各該院校規定之操行基本分數(低於85分需校證明)以上者。
4.凡符合以上者皆可申請。
(二)符合申請資格人數若超過限額時:
1.以本宗祠會員及祭祀委員直系子孫身份者列為第一優先。
2.有立案之各地方宗親會會員子女身份者列為第二優先。
3.一般宗親子女者,依學業成績分數高低排序核定。
三、申請辦法:
(一)申請人填具申請書並經院校教(學)務處蓋印證明;申請書逕行向學校
索取。
(二)申請人為立案之地方宗親會會員子女,申請書需蓋印證明。
(三)檢附下列文件各乙份: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應蓋有102學年度下學期註冊章戳,或加蓋註冊組學籍章戳)。
3.101學年度(第1學期及第2學期)大學成績單。
四、有下列情況之ㄧ者,均不予受理:
(一)申請書無教(學)務處認證章者。
(二)就讀師範大學院校及軍事、警察大學院校之公費生。
(三)就讀各研究所生、大學院校進修生,夜間部生、在職進修生及類似學制(含專科)之學生。
(四)在學生依就讀大學生院校所訂學制結業後,繼續註冊留校補修學分者。
(五)在學生無大學成績單及大學已畢業者。
(六)就讀各大學院校學生有從事各種行業,領有固定薪資所得者。
五、獎學金名額之種類:
(一)名額:50人
(二)種類:
1.本宗祠會員及祭祀委員直系子孫,符合申請資格經審查合格者,頒予獎學金新台幣一萬五千元及獎狀乙紙。
2.有立案之各地方宗親會會員子女,符合申請資格經審查合格者,頒予獎學金新台幣七千元及獎狀乙紙。
3.不屬於1、2項者之一般宗親子女,符合申請資格經審查合格者,頒予獎學金新台幣五千元及獎狀乙紙。
六、獎勵金種類:
(一)本宗祠會員及祭祀委員直系子孫,當屆如有取得博(碩)士文憑者,可
專案提出申請且經董監事聯席會議審核通過者;特頒予碩士獎勵金新
台幣二萬元及獎狀乙紙,博士獎勵金新台幣五萬元及獎狀乙紙。
(二)取得博(碩)士文憑者,得申請專案獎勵金表揚,由董監事聯席會議獎
勵之。
七、受領辦法:
(一)經審查合格者,依申請人之聯絡處於大會前一星期以限時函件通知,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受獎者應於宗祠春祭大典當日攜帶就讀中之學生證及印章親自出席參加受獎及祭祖典禮,缺席者視同棄權論。
(三)受獎人除接受獎學金及獎狀外,並接受福食宴招待以及大會發給之紀念品,因故不克親自出席者,得委由其直系親屬代領。
八、附則:
◎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3月4日止(以郵戳為憑)。
◎郵寄地址:11180台北市信義區松山路656巷26號
財團法人台北市台灣許姓宗祠收
◎頒獎大會訂於3月22日(星期六)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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