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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來藝術獎學金

申請方式: 詳細填具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送交基金會申請。
名 額: 共 6名額,每新台幣 名額,每新台幣 5萬元整。
申請資格: 以下五項資格均具備者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大學學士班在學學生,含四技、二技、二專、五專4,5年級生。不含在職進修班、學分班、遠距教學等。
(二) 前一學期參加國際性、全國性、縣市藝術競賽(以一項為限),獲得前3名或優選以上者。
(三) 經濟狀況確實困難影響繼續就學,並有具體證明 者。
(四) 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85分以上,操行成績為82分(甲等)以上,且無一科目不及格,無不良紀錄者。
(五) 無全職工作,未享有軍公教學雜費減免、公費補助、低收入戶或重度身心殘障學雜費全免及未獲領其他獎助學金。(參加競賽獲獎獎金不在此限。)

請於截止日前檢具相關文件,掛號郵寄至:
台北市內湖區 114 民權東路六段 13 之 18 號 4樓
「財團法人天來文化藝術基金會 獎學金申請 」收
請以 A4 大小信封郵寄,並於面註明 申請 人姓名 及寄件地址 。
應繳資料 :
(一) 填寫完整之申請書乙份,需申請人及推薦人蓋章,學生證加蓋本學期註冊章。
(二) 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大一生請附高中成績單)
(三) 未享有軍公教減免、公費補助及其他獎助學金證明 (請校方蓋章)。
(四) 全戶戶籍謄本 (請至戶政事務所申請)。
(五) 中文自傳乙篇(請勿超過1000字)。 (六) 全戶 (含父母及學生)最近 1年 綜合所得稅清單正本 及 財產清單正本(請向國稅局申請)。
(七) 申請人本匯款存摺封面影。
(八) 前一學期參加全國性或國際性藝術競賽,獲得前3名或相當於前3名之成績證明,競賽介紹,及作品複本。(同一件作品請勿重複申請)
(九) 作品複本請以照片、CD光碟或印刷品,形式提供,複本尺寸以A4大小為佳,請勿太大或太小無法辨識。
(十) 全戶 (含父母及學生)最近 1年 綜合所得稅清單正本 及 財產清單正本(請向國稅局申請)。
(十一) 申請人本匯款存摺封面影。
*逾申請期限、 逾申請期限、 申請書填寫不全、 申請書填寫不全、 文件不全、成績未符標準或有其他申請資格情形者, 文件不全、成績未符標準或有其他申請資格情形者, 文件不全、成績未符標準或有其他申請資格情形者, 文件不全、成績未符標準或有其他申請資格情形者, 文件不全、成績未符標準或有其他申請資格情形者, 將不 予審核,另行通知。申請檢附之文件概予退還 ,敬請申人自行備份 。
經濟狀況證明 及申請說明 : 請申人依 請申人依 實際狀況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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