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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福堂慈心工作會清寒獎助學金

一、申請資格:
1.凡居住台北市、新北市六個月以上,並在大學(含專科四、五年級)日夜間部之在學學生,家境清寒屬實且具鄉鎮市公所核定之低收入者。
2.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以每學年上、下學期之成績為準,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操行成績甲等(八十分以上)。
二、錄取名額及標準:
1.大學在學學生(含五專四年級以上):錄取名額10名,每名新台幣一萬元整。
2.符合申請資格者超過本會發放名額時將評比擇優錄取。
三、申請日期:
1.第一學期(上學期):每年自3月15日起至4月15日止。
2.第二學期(下學期):每年自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
3.自行郵寄申請書,於每年4月15日及10月31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四、領表地點及方式:
1. 如需申請書表請填妥回郵信封,向圓福堂慈心工作會函索或逕向本堂索取。
11082台北市忠孝東路五段790巷30弄3號一樓。電話(02)27590775
2可上圓福堂臉書自行參閱申請辦法並下載申請表格填寫。
3.圓福堂官方網站:http://yft.tw/ 或 http://圓福堂.tw/
五、申請應備資料:
1.申請書
2.學業成績單正本
3.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4.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須籍設台北市或新北市
5.申請人為家境清寒者,應檢附生活照顧戶證明(低收入戶卡正反面影本)
六、申請證明文件之處理:
1.申請獎助學金所送證明文件,無論合格與否概不退還。
2. 應檢具之證明文件,若有未齊全者,本堂將視為無效件處理。但經本會通知補件,於7日(不含假日)內補齊者,則仍視為有效件處理,逾期未補件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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