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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萬華區巖清寺台北地區大專優秀清寒獎學金

一、宗旨:為獎助台北地區特定大專院校家境清寒的優學生就學,鼓勵同學努力向上,以期學成投效國家社會,特訂定本辦法。
二、獎助對象:凡就讀本寺發函之台北地區特定大專院校各系(科)之在校肆業學生,符合下列各款者:
(一) 家境清寒由學校出具證明。〈請附低收或清寒證明〉
(二) 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操行成績甲等或八十分以上。
三、獎助名額及金額:每校至多八名,每名每學年獎助金額暫定新台幣捌仟元,得視情況分年調整之。
四、申請時間及手續:每年三月,由學生填具申請書,連同自傳、上學期成績單、清寒證明,向學校申請,由學校依本寺核定名額審核推薦,造具合格學生名冊,於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以郵戳為憑),由學校寄台北郵政信箱84-496 號信箱。
五、頒發時間及方式:由本寺於四月份以郵政儲金匯業局所發行之郵政禮券郵寄學校代為轉發。

欲申請者請於103年3月24日前將申請書及相關文件送課指組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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