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大專院校學生築夢攜手方案
壹、 計畫緣起
教育是國家成功的基石,培養具備感恩情懷之學生是教育的核心;科技文化重鎮的新竹縣更是台灣的希望!為獎勵本縣優秀學生追求知識關心故鄉,本縣匯集社會資源推動大專學生築夢計畫,積極栽培優秀青年,成為服務新竹縣民的志工楷模,進而造就國家棟樑與社會中堅。
貳、計畫目標
一、 提供大專學生獎助學金,減輕學生就學負擔。
二、 提供設籍新竹縣之大專院校學生服務與回饋地方之機會。
三、 藉由服務與關懷活動提昇生命價值,實現在地關懷之奉獻精神。
參、辦理原則
一、 主動關懷,協助大學生築夢人生
二、 整合資源,落實大學生服務學習
三、 激發動機、增益大學生自我實現
肆、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新竹縣政府
二、 承辦單位:新竹縣政府教育處
三、 協辦單位:新竹縣政府民政處、社會處
伍、獎助對象
設籍本縣之弱勢或原住民之大專院校學生。
陸、獎助金額
每名新台幣伍仟元整至新台幣貳萬元整。
所需經費由新竹縣政府「關懷弱勢學生愛心捐贈專戶」支應。
柒、獎助條件
一、確實需要本項獎學金以協助完成學術研究或支付學費者。
二、非在職進修者為原則。
三、具有學術方面特殊才能或貢獻,並於畢業後有志回饋新竹縣者。
四、 以設籍本縣學生為補助對象。
捌、回饋範圍
一、教育服務面向:協助教育輔導、語言教學、閱讀推廣等相關回饋服務。
二、環境服務面向:協助環境人文、生態保育、節能減碳等相關回饋服務。
三、文化服務面向:協助文史調查、古蹟保存、導覽解說等相關回饋服務。
四、科技服務面向:協助資訊輔導、數位科技、科技能力等相關回饋服務。
五、健康服務面向:協助健康促進、衛生醫療、休閒旅遊等相關回饋服務。
六、社區服務面向:協助社區營造、弱勢關懷、社區輔導等相關回饋服務。
玖、申請程序
採書面申請,由學生將申請書及各項證明文件影本各乙份,郵寄新竹縣政府教育處(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申請,相關文件及表格於「新竹縣政府教育處」網站公告下載。
拾、申請必備文件(恕不退件)
一、申請書1份
二、戶口名簿謄本1份(請附申請日1個月內)。
三、在學證明文件(在學證明書)及全部學期成績單1份(正本)。
四、二吋證件照片1張
五、 自傳1份
六、 計畫書1份(內含利用寒暑假期間,回饋服務面向及時間)
七、 其餘可資佐證家庭弱勢相關資料(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證明、助學貸款辦理證明…)。
拾壹、審查作業
由新竹縣政府成立審查委員會,根據申請文件進行審查,已領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之學生不得申請。
拾貳、注意事項
一、受補助學生應確實依計畫書執行,如無特殊原因,避免更改時間、地點,以免影響整體作業;如因故變更計畫者,須於出發前14日備函通知本府。
二、得派員實地訪視,瞭解活動辦理情形。如經發現未確實依計畫執行,相關文件資料有偽造、不實等情形,除追繳補助款項外,二年內不再受理申請補助,所涉法律問題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教育是國家成功的基石,培養具備感恩情懷之學生是教育的核心;科技文化重鎮的新竹縣更是台灣的希望!為獎勵本縣優秀學生追求知識關心故鄉,本縣匯集社會資源推動大專學生築夢計畫,積極栽培優秀青年,成為服務新竹縣民的志工楷模,進而造就國家棟樑與社會中堅。
貳、計畫目標
一、 提供大專學生獎助學金,減輕學生就學負擔。
二、 提供設籍新竹縣之大專院校學生服務與回饋地方之機會。
三、 藉由服務與關懷活動提昇生命價值,實現在地關懷之奉獻精神。
參、辦理原則
一、 主動關懷,協助大學生築夢人生
二、 整合資源,落實大學生服務學習
三、 激發動機、增益大學生自我實現
肆、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新竹縣政府
二、 承辦單位:新竹縣政府教育處
三、 協辦單位:新竹縣政府民政處、社會處
伍、獎助對象
設籍本縣之弱勢或原住民之大專院校學生。
陸、獎助金額
每名新台幣伍仟元整至新台幣貳萬元整。
所需經費由新竹縣政府「關懷弱勢學生愛心捐贈專戶」支應。
柒、獎助條件
一、確實需要本項獎學金以協助完成學術研究或支付學費者。
二、非在職進修者為原則。
三、具有學術方面特殊才能或貢獻,並於畢業後有志回饋新竹縣者。
四、 以設籍本縣學生為補助對象。
捌、回饋範圍
一、教育服務面向:協助教育輔導、語言教學、閱讀推廣等相關回饋服務。
二、環境服務面向:協助環境人文、生態保育、節能減碳等相關回饋服務。
三、文化服務面向:協助文史調查、古蹟保存、導覽解說等相關回饋服務。
四、科技服務面向:協助資訊輔導、數位科技、科技能力等相關回饋服務。
五、健康服務面向:協助健康促進、衛生醫療、休閒旅遊等相關回饋服務。
六、社區服務面向:協助社區營造、弱勢關懷、社區輔導等相關回饋服務。
玖、申請程序
採書面申請,由學生將申請書及各項證明文件影本各乙份,郵寄新竹縣政府教育處(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申請,相關文件及表格於「新竹縣政府教育處」網站公告下載。
拾、申請必備文件(恕不退件)
一、申請書1份
二、戶口名簿謄本1份(請附申請日1個月內)。
三、在學證明文件(在學證明書)及全部學期成績單1份(正本)。
四、二吋證件照片1張
五、 自傳1份
六、 計畫書1份(內含利用寒暑假期間,回饋服務面向及時間)
七、 其餘可資佐證家庭弱勢相關資料(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證明、助學貸款辦理證明…)。
拾壹、審查作業
由新竹縣政府成立審查委員會,根據申請文件進行審查,已領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之學生不得申請。
拾貳、注意事項
一、受補助學生應確實依計畫書執行,如無特殊原因,避免更改時間、地點,以免影響整體作業;如因故變更計畫者,須於出發前14日備函通知本府。
二、得派員實地訪視,瞭解活動辦理情形。如經發現未確實依計畫執行,相關文件資料有偽造、不實等情形,除追繳補助款項外,二年內不再受理申請補助,所涉法律問題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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