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mp to the main content block

 

 

蒙藏語文獎學金

一、 蒙藏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培植精通蒙藏語文人才,鼓勵經教育部立案之我國大學校院學生修習蒙藏語文課程成績優良者,特訂定本要點。
二、 本獎學金總名額共設十五名,名額之分配及錄取標準由本會審查小組決定,其未達標準者,得不發給或酌減。
三、 本獎學金金額之標準,修習第一學年者,全年為新臺幣五千元。修習第二學年者,全年為新臺幣一萬元。
四、 本獎學金於每年十月三十一日前受理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五、 本會設審查小組,其成員由本會委員、蒙藏兩處處長及會計主任等組成,審查結果陳報本會委員長核定之。
Click Num:
Login Succ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