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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助學計畫(弱勢生活助學金)

Q1:請問申請資格為何?
1.具有中國民國國籍之本校在校生(不含五專前三年、空中學院、專科進校、高商進校及研究所在職專班)。
2.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
3.未領有低收入戶生活扶助、原住民學生工讀助學金、原住民低收入戶工讀助學金或政府提供同屬生活費性質之補助者。
4.未向銀行申貸生活費者。
5.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

Q2:請問生活助學金如何申請?
得依個人意願,於規定期限內向各系科(所)提出申請,視學生修課情形安排學生於課餘時間參與生活服務學習,每月5日前造冊核發生活助學金。

Q3:生活助學金發放方式為何?
每學年生活助學金額度,得視年度預算規劃及實際申請人數調整訂定,就家庭年收入較低、家庭現況困難者優先核給。給付標準每人每月6,000元,生活服務學習時數每週以10小時為上限,每月不得超過40小時(每年3月至12月核發,共計核發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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